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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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化,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扩大省级外贸发展基金规模,加大财政对外贸发展的支持力度。2015年省财政新增4000万元外贸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扩大外贸发展规模,资金切块拨至各设区市结合实际使用,确保专款专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负责)
二、完善出口退税服务
积极争取国家出口退税计划,确保及时足额退税。规范出口货物函调管理,提高发函针对性,及时核查明确复函。进一步提高资质好的出口企业退税效率。及时做好出口退税政策宣传和业务提醒工作,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积极开展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推广上线工作,进一步提高退库效率。(省国税局负责)
三、减轻外贸企业负担
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交会参展费用、为企业减负助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15〕689号)要求,降低相应参展费用标准,切实减轻外贸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出口增长。深入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涉企收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依法合规设立的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加大对取消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形成外贸企业松绑减负长效机制。(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负责)
四、加快发展新型贸易业态
研究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外贸新增长点。落实好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南昌海关、省国税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负责)
五、积极扩大进口
做好《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5年版)》实施工作,发挥省级进口贴息政策的积极作用,扩大我省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的进口。依据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扩大优惠利率进口信贷覆盖面。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鼓励建设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对进入园区的进口再生资源给予检验监管便利。对诚信企业进口先进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实行检验监管“前推后移”工作机制,给予优质服务。(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负责)
六、加快“走出去”带动出口
加快融入“一带一路”战略。鼓励我省优势企业、富余产能行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采取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融入全球供应链,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出口产品服务体系及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支持我省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带动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出口。(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负责)
七、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在海关特殊监管区直接推广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检验检疫分线监督管理模式、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省商务厅、南昌海关、省国税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负责)
八、拓宽金融服务渠道
加强“财园信贷通—出口企业”政策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有订单急需融资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跨国企业集团开展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的支持。在具备一定条件且未设立外汇支局的县(市)开展外汇服务,扩大业务授权。积极争取扩大参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政策试点企业范围和试点外债比例自律管理,拓宽中资企业利用境外资金渠道。鼓励银行创新外汇衍生产品,积极推动跨境贸易中直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信保南昌营业部负责)
九、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加大对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非“三网一化”等战略的承保支持,为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境外投资、劳务输出提供保险服务,做到应保尽保,带动大型成套设备、技术、劳务和服务出口。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范围,支持我省优势产业扩大出口。实施重点行业和企业名单制管理,在承保、理赔及客户服务方面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中国信保南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负责)
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加重视外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外贸稳增长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对外贸易平稳健康发展。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督查帮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外贸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商务厅、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