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
已办结
咨询时间:2018年12月13日 11:47
咨询内容:能源投入每年平均增加近800万元。原因:我司积极响应政府提出的“淘汰高污染的燃煤锅炉”号召,投入400余万元进行锅炉及锅炉房改造,现已完成“燃煤锅炉”向“燃气锅炉”转变的硬件投入。原使用“燃煤锅炉”每年的燃料成本投入在400万元人民币/年,现测算使用“燃气锅炉”后每年的燃料成本将在1200万元人民币/年,此项间接的投入使我司在能源投入方面增加了大量的成本。
回复内容: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4月6日出台《关于下发<关于支持企业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的优惠措施>的通知》(洪燃气字[2016]057号),文件规定:“供气价格连续优惠两年。凡是按要求完成改造的企业,可享受两年的供气价格优惠:通气点火后第一年,按照当期定价标准每立方米优惠0.4元;第二年,按照当期定价标准每立方米优惠0.3元。”县工信委将通过县燃气公司向南昌市燃气集团建议对天然气使用实行阶梯收费标准。
回复人:澄湖E线政企服务平台
回复时间:2018年12月29日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