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
已办结
咨询时间:2018年12月04日 11:49
咨询内容:关于燃气工程,政府的补贴请开发区政府尽快落实政策。
回复内容:根据《关于下达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整治任务的通知》(洪工信字[2017]108号)文件规定,全市禁燃区和限燃区剩余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任务,由于之前没有按照原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这次由所在的县区政府和管委会自行组织完成,市级财政不给于资金补助。县工信委已经在向相关领导汇报争取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补贴资金。
回复人:澄湖E线政企服务平台
回复时间:2018年12月29日 11:53